(三)省农村综合机构的历史沿革
1950年10月,成立河南省人民政府土地改革委员会,与中共河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农村组、河南省农民协会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约10名工作人员。
1952年3月,成立河南省农村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生产处、互助合作处,约20余名工作人员。
1953年春,撤销河南省农村工作委员会,成立省委农村工作部。是年2月22日成立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农林水办公室(也称第五办公室),行政编制30人,内设四个组:综合组、农业组、林业组、水利组。
1960年5月11日,撤销省人委农林水利办公室,成立河南省农林水利委员会,行政编制75人,内设:办公室、农业处、林业处、畜牧处、水利处(对外挂省水利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农机处。
1960年9月,撤销省委农村工作部,保留省农林水利委员会,行政编制60人。内设:办公室、一处(农业生产处)、二处(人民公社管理处)、三处(人民公社调查研究处)。
1961年4月,“部”、“委”分设,除保留农林水利委员会外,恢复省农村工作部。省农林水利委员会行政编制24名。1963年增加18名。中间几次变化,1964年12月增至67名。包括省人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安置办公室(1963年7月13日设立)临时编制10名,企业整顿办公室6名,省人委肥料办公室(1965年5月14日设立)临时编制5名。内设:办公室、生产处、农业机械处、生活福利处、计划财务处。这个机构一直延续到“文革”初期成立第一线生产指挥部。
1976年元月,成立河南省革命委员会农业组,有行政编制20人。
1977年10月撤销省革委农业组,成立省革委农林水利办公室,行政编制25人,内设:秘书处、政工处、业务处、公社处。
1979年9月,撤销省农林水利办公室,成立河南省农业委员会,行政编制80人,内设:办公室、计划处、科教处、政工处、政策研究室。当时农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计划、分配农口各厅局物资,协调组织农林牧副渔各业工作,研究农村经济政策,管理农口各单位处以上干部。
1983年4月,省直机构改革中,撤销省农业委员会。是年8月成立河南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事业编制50人,内设:办公室、信息资料室、调查研究室、联络处。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全省农村发展战略,为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1985年2月,省委、省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河南省农村经济指导委员会,行政编制40人。其主要工作任务是:综合农村工作,研究农村政策,参与农用物资分配,协调指导农业生产。内设:综合处、系统经营处、生产计划财务处、科教处、农村政策研究室。
1986年3月,为了建立健全农村工作机构,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原省农村经济指导委员会与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合署办公,成立省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属政府序列,既是省政府的职能机构,又是省委的工作部门。新机构对外挂省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两块牌子。其主要任务是,协调农村经济工作,研究农村发展战略,研究和落实农村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省农经委和省农研中心编制116名,其中行政60名,事业56名。内设10个处室:办公室、农村政策法规处、生产计划财务处、科教处、服务体系建设处、山区办公室(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资料室、农村战略研究室、《农村、农业、农民》杂志编辑室、省农业区划办公室。另外,还设有一些非常设机构的办事机构,计有:省粮食基地建设办公室、省小康村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省农业合作化简史编辑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