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面烧伤
颜面烧伤的发生率,和双手一样,远比其他部位为高。颜面烧伤有以下特点:
❶颜面部皮下组织疏松,血管神经丰富,烧伤后疼痛剧烈,肿胀显著。24小时内水肿达到最高程度,可见眼睑口唇紧闭,不易张开,也可致眼睑外翻,难以还纳。
❷颜面部烧伤,即使不伴有大面积体表烧伤,也可能伤及呼吸道。除可由于吸入高热空气灼伤外,更多见更主要的原因是由于燃烧不完全所产生的烟雾、炭粒、一氧化碳和其他有毒气体的化学性刺激所致。呼吸道损伤后的反应性水肿,可引起呼吸道梗阻,尤其当深度烧伤时,表浅水肿由于受焦痂的限制,虽不明显,但水肿液向深部组织间如咽部、喉周渗透,加重呼吸道梗阻的程度。
❸颜面烧伤时,眼、耳、鼻、口等器官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口、鼻腔分泌物易引起伤面的继发感染,进而加重这些器官的损伤,因而往往造成显著的毁容畸形和严重的功能障碍。
❹小儿颜面部烧伤,常出现反应性高热、抽搐,并易发生休克,处理不当,即使烧伤总面积不大,也可引起死亡。
早期治疗 首先着重全身情况的处置,包括抗休克;呼吸道损伤的治疗,以保持呼吸通畅,必要时作气管切开术;维持水、电解质平衡;抗感染;躯体其他部位大面积烧伤伤面的处理等。其次是对颜面局部的处置,清创前剃除头发以减少污染,创面经仔细轻柔冲洗清理后,一般都采用暴露疗法,或用具有抗感染、收敛、成痂性能药物制备的单层敷料覆盖的半暴露疗法。随时用无菌棉球浸生理盐水清拭眼、鼻、口腔的分泌物及创面的渗液,以保持创面干燥清洁。仔细检查双眼有无眼球及角膜损伤。眼睑水肿外翻,闭合不全者除定时施用眼药水药膏外,还应用透明塑胶片制成湿房眼罩妥为保护。烧伤较深,已形成焦痂,开始显现角膜裸露趋势时,可早期行局部切痂植皮术,并作暂时性简单的睑裂缝合,以防止或减轻后期形成瘢痕性外翻。在此时期内不宜行典型的睑缝合术,以免因感染造成睑缘伤损畸形,给日后需要进行的进一步修复手术增加困难。耳廓由于其被覆的皮肤菲薄而纤细,且多系前后两面被伤,往往烧伤伤情虽不太严重亦可能造成耳廓全层的坏死,形成部分缺损,或发生化脓性软骨膜炎,造成菜花状耳畸形。故初期处理时注意避免耳廓下垂受压,维护局部血运,预防感染甚为重要。或可酌情稍施压迫包扎固定,使耳廓平贴头侧,减轻水肿。出现皮下积液,应及时抽除。如已并发软骨膜炎,甚或脓肿形成,须尽早切开引流,清除坏死软骨,防止病变继续扩展。
颜面浅度烧伤经以上处置,常能迅速痊愈。有些病例可能遗留不同程度的色素变化,但常随时日的迁延而逐渐减轻或消失,一般多不留痕迹。颜面深度烧伤,由于早期确切深度不易辨明,且面部出血多不易制止,在早期烧伤充血期尤甚,故除对眼睑和个别特殊部位外,一般都不行切痂植皮术,而待焦痂自然溶脱,或使用化腐脱痂药物,促使焦痂早日脱除,或用蚕食脱痂法,逐日分片清除。一俟肉芽创面形成,即应早日进行植皮术,避免生成过多的肉芽组织,导致瘢痕增生。颜面部应按自然解剖分区移植皮片。
后期修复 早期及时和正确的处置,目的在于防止烧伤后遗畸形的发生,或减轻畸形的严重程度。但多数深度烧伤,仍不免遗留不同程度的毁容畸形,或功能障碍。主要表现是:增生瘢痕和瘢痕疙瘩,挛缩瘢痕,器官缺损。这就需要后期修复。
增生瘢痕和瘢痕疙瘩只是程度上的不同。瘢痕形成是深度烧伤创面自愈后的必然结果。但并不一定都发生增生。在有些部位,如额部、眼睑极为少见。而于口周、颏、耳廓及其四周、鼻唇沟等部位却常见发生。严重者高度增生形成瘢痕疙瘩常发生于深Ⅱ度烧伤,尤其是化学性烧伤之后。胡须生长旺盛的青壮年男性,口周颏部的增生瘢痕,常引起反复发作的毛囊炎,慢性化脓性感染使瘢痕增生愈益加重。增生瘢痕和瘢痕疙瘩可伴有功能障碍,也或仅为外观失常。
增生瘢痕和瘢痕疙瘩,应以预防为主。早期处置时促使创面早日脱痂、早期植皮,避免肉芽组织的过度形成,一俟创面愈合,即行压迫包扎。条件许可时,应针对所在部位的形态,制作相应的弹性压迫套带,保持持续的压迫,对预防或制止瘢痕继续增生,或促进瘢痕软化、退变,都有确切效果。已经形成严重的增生瘢痕或瘢痕疙瘩而显著损害功能或外形者,需行瘢痕切除植皮术修复。
瘢痕切除手术时期的选择,甚为重要。应在烧伤创面完全愈合,经过充分的非手术治疗后,增生瘢痕开始由充血转现苍白,有软化平复转变,且瘢痕下方开始出现疏松结缔组织,与深部组织间可以推移而较松动时,和瘢痕疙瘩病变趋于稳定后,再着手进行切除修复手术为宜。此时瘢痕充血消退,与四周及基底的正常组织间,有了较明显的分界面,解剖层次清楚,失血少,便于手术的进行。
面部依其形态解剖可以分为额、上下睑、鼻、上下唇、面颊及颏等区。瘢痕切除植皮修复手术,应按形态解剖分区的原则进行。全面部瘢痕宜分次切除,每区各用完整的皮片移植修复。因各移植皮片的连接线与各分区器官的轮廓线一致,且分次手术,化整为零,移植皮片的后期收缩也较少。这样才可以取得较全面整张皮片移植为好的形态效果。切除瘢痕时应注意包括各区内幸存的正常皮肤岛,不可姑息保留,以保证整个面部形象和肤色的协调一致。修复创面的皮片以全厚皮片或厚的中厚皮片移植为宜。移植的皮片能与面部表情肌紧密贴附,不影响面部表情活动的重要功能。面部修复,除对某些特殊部位的深度缺损,如有骨软骨暴露或器官修复再造术以外,为了不致掩盖表情肌的功能,一般不宜使用皮瓣。瘢痕疙瘩术后还应进行预防复发的相应治疗措施。
挛缩瘢痕最容易发生于眼睑、颊、唇及口周等组织松动及可开闭的器官部位,形成眼睑外翻,内外眦瘢痕赘皮,鼻翼前庭皮肤外翻,鼻前孔、耳道外口狭窄或闭锁,以及口角歪斜移位、小口畸形和唇外翻等口周瘢痕挛缩畸形和功能障碍。挛缩瘢痕的防治,应从创面愈合后立即开始。局部按摩、功能锻炼、口角牵引、鼻塞耳塞扩张等措施,都有助于预防挛缩瘢痕的发生,或减轻挛缩的程度。除对引起角膜暴露的眼睑外翻,或妨碍进食的口周挛缩可争取早期手术矫正外,其他部位的挛缩,宜于非手术治疗下挛缩已趋稳定,并开始有松解现象时,进行手术治疗为好。

面部的形态解剖分区示意
面部挛缩瘢痕手术治疗前,首先应仔细分析挛缩形成的因素。某一部位的挛缩畸形,除可由于该局部瘢痕胶原纤维收缩的内在因素外,还可由位于其四周或邻近部位瘢痕的外在因素被动牵引所致。如眼睑和口唇的外翻,除可能由各该部位瘢痕的内在因素造成外,还可受外围眉额部、颊部及颏部瘢痕的外在性的牵引所致。外在的因素有时甚至起比较主要的作用,如鼻背部皮肤烧伤有时并不很严重,构成鼻支架的骨软骨组织也均完好无损,但可因鼻周瘢痕的外在牵引,致鼻梁鼻尖平塌,外形明显失常。故外在挛缩因素如不解除,局部有限的手术松解即使取得一定效果,终不完善且难巩固。有时只需消除外在挛缩因素,局部挛缩即能随之获得松解,不治而愈。由此可见解除外在挛缩因素的重要性,尤其在口周、唇、睑等组织较松动部位,更应注意,不可忽视。挛缩松解后的创面,一般均可应用皮片移植修复。线状带状挛缩瘢痕,可采用Z成形术,或连串Z成形术矫治。必须使用皮瓣修复的部位,应首先选取局部皮瓣。不得不使用远位皮瓣时,供皮区应选择前胸壁、上臂、前臂等皮肤色泽质地较好、皮下脂肪层较薄的部位,以免修复后形态臃肿和严重妨碍表情肌的活动。
烧伤后遗各器官缺损畸形的再造及修复,参见各有关条目。
由于面部结构复杂,功能及外形要求较高,各不同部位及器官的修复,各有其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并常合并其他部位的烧伤,所以进行全颜面部烧伤的后期修复前,应作好全面详细检查,总体规划,和周密设计,并取得伤员的充分理解和配合,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才能取得预期的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