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保障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健康发展,切实解决自然保护区 “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管而不为” 等问题颁发的通知。1998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国办发 [1998] 111号颁布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自然保护区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重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加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建设工作,初步形成了类型比较齐全、分布比较合理的全国自然保护区网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片面强调眼前和局部利益; 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全国1/3的自然保护区尚未建立管理机构,基本处于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的状态; 部分自然保护区未明确划界,土地纠纷增多,侵占或改变自然保护区土地现状的情况日趋严重; 部分自然保护区内部人口增加,居民点扩大,过度砍伐林木、盲目开垦土地现象严重,一些自然保护区名存实亡; 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制约了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发展,许多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仅维持在简单的看护水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