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总产值
亦称“农业总周转额”。 指以货币表现的农业部门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产品总量。它反映农业生产的总成果,是综合衡量农业生产发展速度,研究农业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比例关系,以及计算农业国民收入和劳动生产率的重要依据。 在我国,农业总产值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的产品总量。 它表明农业生产中农、林、牧、副、渔五业生产活动的总成果,也是分析研究农业的多种经营和农业内部比例关系的不可缺少的资料。 农业总产值根据农业生产特点,一般用产品法计算,也就是按全部农产品产量计算,不扣除本期生产又用于本期生产消耗的农产品。产品法计算农业总产值是用价格乘产量求出每种产品的产值,再把各种产品的产值相加求得农业总产值。计算公式为: 农业总产值=∑(农产品当年实际产量×该种产品的价格) 用产品法计算农业总产值能正确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业部门所生产的产品总量和农业内部各部门产品生产之间的物质联系。 农业总产值按现行价格和不变价格计算。 前者反映产品现有价值,是计算农业国民收入,研究生产与分配间的关系以及产值、成本、利润间的关系的重要依据;后者在于消除不同年份价格变动和不同地区价格差别的影响,在动态上正确反映农产品的发展变化,并在地区间进行对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