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食品标准
以环境健康、经济可行和社会公正为原则,以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模式为目标,对农作物、蔬菜水果、野生产品等的有机生产和管理的通用产品规范和要求。有机食品标准已初步形成了世界范围内不同层次的标准体系,包括联合国层次、非政府层次、国家层次和认证机构四个方面。
联合国层次产生的有机标准是由世界食品法典委员会、世界粮食和农业组织及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制定的,与WTO的仲裁标准类似,能解决世界食品贸易争端。其主要内容包括有机种植业和有机畜牧业的相关生产标准。非政府机构层次产生了IF-OAM,即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的基本标准,内容涉及动物和植物制品的有机标准,其授权体系委托IOAS (国际有机认可委员会) 具体实施。IFOAM基本标准遵循民主、基层的原则,与政府机构的关系非常微妙。具体的IFOAM有机食品生产和有机农业标准体系包括: 有机农业的转换期、农作物生产规范、畜牧养殖、农产品的储藏、运输、农产品加工、社会权利和公平贸易、标志、土壤施肥、土壤调节时的物品使用规定、防治病虫害的物品使用规定、兽药使用规定、食品加工中的物品使用规定。国家层次上,1995年中国按照国际有机食品标准和管理要求,由国家环保局制定 《有机天然食品标志管理章程》 和 《有机天然食品生产和加工技术规范》。对于认证机构,每个认证机构都按照IF-OAM和欧盟的基本标准建立自己的认证标准,这些认证机构多数是民间的非政府组织,也可以是官方的。不同的认证机构执行标准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有些是以IFOAM基本标准的内容为主,有些则在遵循IFOAM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基于本地资源特色制定相应的标准进一步本国化、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