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简单之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简单之债“选择之债”的对称。又称“不可选择之债”。内容明确规定债务人只能为或不为一种行为,没有选择余地的债。发生原因主要有二:一是由于客观上的原因决定当事人只能为一种行为,没有选择的余地。如甲乙两地之间既无水路,也无铁路,如果签订购销合同,货物只能从公路运输,没有选择的可能性。二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只能作为一种行为。如专业户为避免鱼苗长途运输死亡,与某民航局签订了空运鱼苗的协议,则民航局只能采取空运,而不能以其他运输方法运送鱼苗。简单之债并非内容简单或标的数额小的债,而是因债务人的行为不能选择确定的。 简单之债 简单之债亦称“单纯之债”。“选择之债”的对称。债的给付只有一种,债务人只能按照该种给付履行的债。此类债不发生给付的选择,债务人只能按约定的标的履行,债权人也只能要求债务人按此种标的履行。简单之债的发生,可能因客观情况的限制,也可能因为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余地,是生活中常见的债的类型。 ☚ 种类之债 单纯之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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