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哲学范畴。毛泽东在《矛盾论》 中指出: “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个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任何具体的矛盾都是有个性的,因而是相对的、特殊的。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各种物质运动形式矛盾的特殊性,每一物质运动形式在其发展长途中的每一过程的矛盾特殊性,众多矛盾共同体中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等等。毛泽东在《矛盾论》 中对矛盾的特殊性作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并且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善于把握这一精髓,是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克服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错误,使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