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文证审查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对与人身死伤或生理病理状态有关的医学资料所进行的审查,这些文证主要有:诊疗记录、处方笺、报告单、证明书、诊断书以及有关案件的调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记录、活体检查记录、鉴定书、报告书等。目的是审查其可信性及有无错误等。审查法医鉴定书类文证,也就是对原鉴定书进行复核,视其检验记录是否全面、客观、可信,照片或各种谱图能否印证文字的描述,分析说明是否有理有据,以及鉴定结论是否正确等。文证审查一般都聘请高一级鉴定人进行,必要时,也可请多位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