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李迥秀受贿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李迥秀受贿案

李迥秀受贿案

唐武则天长安四年(公元704年)正月,宰相李迥秀(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因颇受贿赂,为监察御史马怀素所知,马怀素乃当廷劾奏之。按唐律,官吏受人财贿,最多可处三年徒刑。又规定,官员犯徒、流之罪,可以官当刑。于是在二月,诏贬李迥秀为庐州刺史。

☚ 崔贞慎等送行获罪案   苏味道侵毁墓田案 ☛
00001356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6 19: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