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政策新疆的扶贫工作自1986年开始。1995年按全国确定动态温饱线,新疆贫困人口为143万。自治区确定的贫困县有30个,其中25个被列为国家重点扶贫县,5个被列为自治区重点扶贫县。全疆有141个贫困乡。非贫困县还分散有19个贫困乡。总计贫困户35.37万户,计163万贫困人口。1992年有151万余人脱贫。1994年按国家的标准,新疆贫困人口为107万。此后,国务院又把新疆三地州列为全国扶贫的重点地区,自治区在“七五”期间,给和田、喀什、克孜勒苏三地州增拨投资1亿元,用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1000万元的生产扶贫周转资金,对三地州在税收、粮食和棉花订购指标,采矿,乡镇企业发展资金,财政包干递进比例等实行优惠政策。自治区决定区级各单位对三地州对口支援。新疆的扶贫工作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全区贫困人口已减少到目前的30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