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为满足工、交、商、农、基本建设企业以及科研、文教、旅游、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维修、更新、改造和扩大等不同的资金需要而提供的贷款。1980年国务院批准由银行开办轻纺工业中短期设备贷款,从此银行贷款进入了固定资金分配的领域。目前我国银行发放的固定资金贷款主要有: 专有基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和基本建设贷款。
固定资金贷款loan on fixed fund
亦称“固定资产贷款”,以企业固定资产建筑、安装、维修、更新改造和某些中小型基本建设的资金需要为对象发放的贷款。包括专用基金贷款、大修理贷款、技术改造贷款(中短期设备贷款)和基本建设贷款。固定资金贷款由于金额、用途、还款来源不同,贷款期限也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