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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渔会法》第14条规定,渔会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1)名称及宗旨。(2)区域及会址。(3)任务及组织。(4)会员入会、出会及除名。(5)会员权利与义务。(6)会员代表及理、监事之名额、权限、任期及其选任与解任。(7)总干事之聘任、解聘及其职掌。(8)会议。(9)共同设施之事业。(10)会费、经费、财产及会计。(11)修改章程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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