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发行对象的权利
由于债券发行对象和股票发行对象与其各自发行主体的关系不同(前者为债权债务关系,后者为所有者与经营者关系),因而两者在法律上的权利不尽相同。债券发行对象成为持有人以后通常享有下述权利:
❶利息请求权。债券持有人可以按规定的利率、利息支付方式和时间,取得应有的利息报酬。在附息债券中,债券持有人在规定的付息期间剪下息票,以息票为凭据领取利息。
❷偿还本金请求权。即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者对到期债券偿还本金。
❸当公司债券发行数额超过一定限度,影响现有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时,债券持有人可选出代表对公司的发行行为提出异议,维护债权人权益。
❹债券偿还年度,发行公司须在发放当年股息之前偿还债券本息。公司破产清算时,也要首先偿还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