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原则
一国涉外税制中为外来投资者提供特殊税收优惠待遇,使其承受轻于本国投资者税收负担的原则。主权国家在制订对外税制时、首先要考虑外来投资者税收负担的轻重,对此有可供选择的三种原则,优惠原则为其中之一。在具体做法上,该原则有全面性优惠和特定优惠两种。前者指为外来投资者单独制订一套税法,通过减免期、低税率、再投资退税、快速折旧等措施,使外来投资者的税负全面低于本国投资者; 后者使外来投资者和本国投资者共同适用一套税法,但在某些特定的生产部门、行业或地区给予外来投资者以减免税优惠待遇。优惠原则在吸引外来投资方面作用明显。税率越低、减免期越长,需要缴纳的税款就越少,获利的可能性就越大,就更能有效吸引国外资金流入本国。在实践中,多数国家一般多采用特定优惠办法,而较少采用全面性优惠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