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研规划和计划guofang keyan guihua he jihuadefense R&D plan andprogram
国家武器装备研究和国防应用与基础研究的规划和计划。简称国防科研计划。它是国家指令性计划的组成部分,是开展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武器装备研制、分配国防科研试制费和签订科研合同(或协议)的依据。按内容分为武器装备研制计划、应用与基础研究计划(即预先研究计划)和技术基础研究计划;按时间分为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实行统一计划和分级管理原则。
中国根据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为加强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武器装备研制的宏观管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速国防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的发展,1987年9月25日国家计委、财政部、总参谋部和国防科工委发布了《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武器装备研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
编制中长期计划的依据:
❶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方针和政策;
❷中央军委批准的武器装备发展方向、重点、体制和系列;
❸国家经济水平和国防工业部门的经济和技术能力;
❹国内外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的发展趋势。
中长期计划由综合计划和专项计划组成。综合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期内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武器装备研制的指导原则、奋斗目标、技术政策和主要任务,科研项目的安排和科研试制费的分配,以及为完成计划需采取的措施。专项计划的主要内容:
❶武器装备(含航天工程和军用计算机)研制;
❷大型试验(战略武器、核试验和航天试验等);
❸预先研究;
❹技术基础研究;
❺电子元器件研制。
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
❶业经批准的国防科研中长期计划;
❷已经签订的科研合同;
❸按程序和权限批准的急需追加的科研项目;
❹国家拨给的科研试制费和可能的技术保障条件;
❺上年度科研任务及合同的执行情况。
各工业部门组织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定期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对年度计划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分别于当年8月和次年2月提出书面报告。对执行计划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以保证计划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