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会计事务
银行信托部门和信托投资公司受理为企事业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服务性业务。承办的项目一般有:
❶为新建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和帐务,代为建帐、记帐。
❷受单位委托办理查帐事项,为关停企业清理帐目。
❸受托帮助部门、单位和企业培训财务会计人员,举办各种形式的会计咨询辅导等。中国在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银行系统代理会计事务工作发展较快,普遍设立了信托机构和咨询机构, 由过去业务部门兼办发展为专业部门办理, 由单一种类向多种类发展,为客户提供广泛的服务。西方的信托业也兼办此项业务,以联邦德国最为发达。日本的法律规定,信托银行可以受托为宗教法人、学校法人和工会团体等办理会计检查事项,但对于有股票上市的公司或资本在5亿日元以上,负债在200亿日元以上的股份公司,则需通过“公认会计师”或“检查法人”,不允许信托银行进行会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