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决定1986年12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1987年1月27日中央军委颁发。同年12月1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批转全党。《决定》规定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加强以理想、纪律为重点的思想教育。(2)健全和发展部队的民主生活。(3)培养和发扬部队的实事求是、艰苦奋斗、联系群众、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团结互助、雷厉风行、英勇顽强等优良作风。(4)重视科学文化教育,培养军地两用人才。(5) 加强军事训练、科学研究和后勤保障中的政治工作。(6) 做好基层政治工作。(7) 大力开展军民共建精神文明。(8)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决定》重申,党在军队中的政治工作,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生命线。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 服务于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军队的现代化建设,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人民军队的性质,保证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