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综合财政的范围
21. 综合财政的范围
一种是从资金范围上来划分。具体又可以分为三种观点。一是小范围论,即认为综合财政主要研究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综合平衡。二是中范围论,即认为在小范围的基础上应考虑银行信贷资金、外汇资金的综合平衡。三是大范围论,即认为应包括所有社会资金的综合平衡。
另一种是从平衡因素上来认识划分。综合财政包括:(1)财政分配量,其中包括财政收支结构、层次、各具体的分配量以及由此引起的规模、速度、比例、效果的统一计量。(2) 影响财政分配的因素,其中包括财政收支综合分配; 财政与信贷资金的综合分配; 财政、信贷、物资的综合分配; 财政、信贷、物资、外汇、人口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综合分配等。(3)综合财政分配的方式方法,包括宏观财政综合分配和微观财政综合分配。(4)财政管理体制,包括全国性综合财政分配和区域性 (地区)综合财政分配。
第三种是从功能上来划分。认为综合财政应包括“国力论”,“综合平衡论”,“关系论” (指分配关系),“结构论”。
第四种是从管理方式上来划分。认为综合财政只是指再生产的分配环节,它与综合平衡是不同的概念。综合财政分为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前者是指预算内外资金; 后者是指国家通过财政税收政策所影响的部分,如个体经济的收支、集体经济的税后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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