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洪涝
1. 洪涝的时间分布。洪涝出现在5月中旬至10月上旬。除盆地东部外,一般无春涝发生。较大范围的暴雨洪涝的最早出现时间,涪江流域以东地区在5月,盆地其余地区在6月。四川东部因秋雨较多,9—10月还时有洪涝出现。较大范围洪涝的最晚结束时间,盆地大部在9月,少数地区在10月。暴雨洪涝主要集中期在6月中、下旬至9月上、中旬。
四川地形复杂,局部洪涝在盆地每年都有发生。区域性暴雨洪涝,据1956—1990年气象资料统计,全省平均每年有3—4次,涝年出现频率达94%,其中,大涝年占26%。在时间分布上,5月份洪涝出现频率为5%,主要发生在涪江流域以东的盆地东北部及盆地东部少数地区;6月份出现频率为12%,大多在盆地西北部、盆地西部及盆地西南部等边缘地区及盆东长江河谷一带;7月份是暴雨洪涝出现频繁期,出现频率为40%,主要集中分布在盆地西部、盆地西北部和北部,长江及沱江下游亦多有发生;8月份出现频率为24%,多发生在盆地西部、西北部和盆地东部及长江河谷部分地区;9月份出现频率为19%,主要出现在盆地东北部、北部、西北部和盆地西南部及川东长江河谷一带。
2. 洪涝的地理分布。四川盆地区域性洪涝,一般自东向西增多,以盆地西部和盆地东北部出现频率为最大。这种地区分布规律,显然与所处地形有关。按四川盆地暴雨洪涝出现频率、集中程度等分布特征,大致可以分为多涝区、次涝区和少涝区3种类型。
(1) 多涝区。以暴雨洪涝出现频率较大和分布类型属单峰型为其主要特征。盆地西北部涪江中、上游和盆西岷江流域一带,是全省洪涝出现频率最大的地区,出现次数一般为全省总次数的30%—40%左右。成灾次数,平均3年2次或2年发生3次。洪涝出现期,除涪江流域的绵阳等地在5月中旬至10月初外,一般都在6月下旬至9月中旬。7月份为暴雨洪涝最多月。各地洪涝出现频率: 乐山42%,绵阳45%,雅安52%,成都53%。洪涝峰期在7—8月,出现频率达80%左右,如成都77%,乐山79%,雅安88%。
(2) 次多涝区。以暴雨洪涝出现频率相对较大(频率一般小于多涝区)和分布类型属双双(或多)峰型为其基本特征。盆地东北部的渠江流域和盆地北部的嘉陵江流域为次多涝区。洪涝出现次数: 达县平均每年1次,南充平均每3年2次。洪涝次数占全省总次数的百分比: 达县27%,南充17%。暴雨洪涝开始期,一般比盆西多涝区早,结束期比盆西多涝区稍晚。出现期在5月中、下旬至10月初,时间长于盆西多涝区。洪涝的季节分布具有间歇性特征: 主要分布于5月下旬至6月初,7月上、中旬,8月中、下旬至9月底三个时段。9月份为暴雨洪涝最多月,出现频率: 达县38%,南充40%;7月份为次多月,出现频率: 达县28%,南充35%。
(3) 少涝区。长江河谷及沱江流域中、下游地区为相对少涝区。出现频率均为全省洪涝总次数的10%以下。洪涝次数: 万县、重庆、宜宾及内江等地平均3年1次,其它地区暴雨洪涝次数较少。出现期主要在6—8月,重庆、涪陵、内江等地以7月为最多月,宜宾在8月,万县在9月。
川西高原山地,暴雨洪涝明显少于盆地区。攀西地区东南部偶有洪涝发生。
3. 洪涝出现频率及分布趋势。四川省每年都有暴雨洪涝发生,只是出现时间、地区范围和影响程度不同而已。除1957年和1969年,其余年份都因出现区域性暴雨洪涝使四川盆地遭受不同程度的涝害。在1959—1989年的30年中,有9年受涝范围超过50个县次。特大涝年的1981年达66个县次。受涝范围较大的涝年,80年代占多数,10年中有7年受涝范围超过常年成灾的平均值。70年代次之,洪涝成灾范围偏大或偏小各半;60年代仅为40%。
1956年以来,一般涝年占47%,涝年和大涝年的出现频率达75%。其中,60年代为50%,70年代为70%,80年代达90%。上述表明,夏半年雨量变化有增大的趋势。同一受涝程度,单独出现的年份有15年,频率占47%;连续2年出现同一成灾等级的有3次。其中,1970—1971年属少涝年,1987—1988年为一般涝年,1981—1982年为持续2年大涝年。连续3年属同一受涝成灾等级的,有1963—1965年的连续少涝年,1983—1985年的连续3年一般涝年,1959—1961年的持续大涝年。1977—1980年出现持续4年的一般成灾涝年。
(二)洪涝
洪涝是一个时期内过强和过量的降水导致山洪暴发、江河洪水、低地积水以及海潮倒灌等现象。据522年的史料分析,全省共有特涝19年,平均27年有1次特涝;大涝41年,平均13年一遇;同期共有中涝多达106年, 约5年一遇。
福建有4个多暴雨中心, 它们均处于两大山带的迎风坡方向, 也是省内几条主要河流的发源地或流经地段。暴雨引起江河上游山洪暴发,中下游和其它低平地区水患成灾。洪涝频繁之地在各江河下游及沿江地区。按程度由重到轻是:闽江、九龙江、晋江、木兰溪、汀江和交溪。其中前几条江河下游的福州(含莆田)、漳州、泉州为中心地带,是史志所载洪涝最严重的地区。
由于一次长久的降水过程或一次历时虽短而强度特大的降水,以及受特殊地形的增雨作用,都可诱发洪涝的发生。因此与干旱相比,洪涝更具突发性和较难预测的特点。除了上述洪涝空间分布的平均状态外,对它在各地区间的生、消、强、弱的关系并不如干旱灾害那样有较明晰的规律可循,这也是防洪减灾困难所在及其成灾格外严重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