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委员会(匈牙利)Commission of Enterprise
匈牙利国营大、中型企业中设立的企业战略决策性机构。由1984年4月党中央全会《关于进一步发展经济管理体制的任务》中提出,1985年开始实行。是匈牙利进行组织体制改革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目的在于进一步扩大企业民主化和提高经济效益。企业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的代表组成,职工代表不能少于1/2,由企业集体选举产生,委员任期五年。企业党委、工会和共青团的代表可列席参加。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条件下,企业委员会的职权包括:决定企业短期和中期计划,批准企业结算;改变企业经营活动范围;决定企业投资、贷款、债券发行、资金转让或接受;决定把企业的一部分建成独立企业,建立子企业,参加经济联合;决定企业的活动和组织章程;选举和罢免企业经理,评价经理的工作;决定把企业的领导权授予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