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农业生产收入税
指捷克斯洛伐克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是个人或以联合帐户从事农业生产的公民,但不包括种植特种农作物和从事专业化饲养业,年收入在2万克朗以上者。计税依据分为两种情况,一般农业产品收入的计税依据是根据每公顷农业用地的收益平均值(根据不同的气候、土质、地区和条件的确定);种植特种作物和从事专业化饲养业按规定应当征税的,其计税依据为实际所得减去成本费用后的金额。 公民农业生产收入税实行浮动累进税率,以抚养一个未成年子女纳税人的农业收入为标准确定基本税率,最低一级税率为5%,最高一级税率为30%。 对其他人征税,税务管理机构可以根据税法适当增税或减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