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
会计核算中,以借、贷作为记账方向的符号,表示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增减变动的一种记账方法。 借、贷两字最早出现于中世纪意大利的银行簿记,原意是反映人欠和欠人的债权债务。1494年意大利数学家巴舒里(L.Pacioli)在所著《算术、几何与比例概要》中详细介绍了借贷记账法,以后传入英、美、日本,20世纪初传入中国。借贷记账法一般用于复式记账。 账户分为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两大类,也可以设置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双重性质的账户。 账户的左方为借,右方为贷。资金占用(或资产、费用)类账户的借方反映增加,贷方反映减少;资金来源(或负债、收入)类账户的贷方反映增加,借方反映减少。 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是:资金占用总额等于资金来源总额。记账规律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试算平衡公式是:各账户借方发生额之和等于各账户贷方发生额之和;各账户借方余额之和等于各账户贷方余额之和。现代会计中一般都采用复式的借贷记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