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财政支出的原则
社会主义财政支出的原则是国家财政对集中性财政资金进行再分配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确定财政支出原则,目的在于正确处理收入和支出的矛盾,各项支出之间的矛盾,以及财政支出所形成的购买力与物资供应之间、财政支出与使用效果之间的矛盾,讲究用财之道,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下,财政支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1) 量人为出的原则。根据当年财政收入总量来安排财政支出的总量,即以收定支,量力而行。财政收入是财政支出的前提,财政收入具有客观有限性,财政支出具有主观需求无限性。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必须从可能的实际出发,坚持量人为出,略有结余,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把财政支出安排在财政收入的可靠基础上,不搞赤字财政,不搞国民收入超分配。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的内容包括两方面: 一是总量制约,即以财政收入总量来确定财政支出总量,不搞赤字预算。二是结构制约,即财政支出结构应考虑财政收入所反映的物质产品结构,保证物资供求在总量上与结构上的平衡。
(2) 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财政支出关于资源配置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资源配置的规模,即哪些项目该由政府开支,确定财政支出范围; 如何配置资源,即如何分配资金; 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即如何讲求节约和有效使用财政资金的问题。财政支出必须遵循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将既定的资金总额,安排在最合适的财政支出项目中,对有限的资源合理运用,为人类提供更高的效用。通过财政支出直接决定一部分资源在不同部门的投向,利用财政拨款、贷款或财政补贴等方式增加对某些部门、企业的投资,改善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现状,使其适应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需要。对需要限制发展的部门,通过减少其财政支出,防止过快发展可能造成的资源浪费。
(3) 效益的原则。在财政资金的分配中,讲求效益,是指在安排财政支出的全过程中,用最小的耗费取得更大的效果,以实现财政资金的最佳分配。坚持效益的原则,要求财政工作做到微观效益和宏观效益、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