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湖南省的水文机构始建于民国30年 (1941),在湖南省水利局下设有水文测量队。民国31年(1942) 7月改组为湖南省水文总站,仍属省水利局领导。民国33年(1944),又改由省建设厅领导。民国35年(1946),省水文总站改隶中央水利实验处。民国37年 (1948),改由中央水利实验处与湖南省建设厅双重领导。1949年10月,湖南省农林厅水利局成立水文总站,并将原属省及流域部门的所有水文测站划归总站领导。1950年,水文总站改为湖南省水利局测验科的水文股。1952年撤销测验科,成立水文分站,直属湖南省水利局领导。1956年,水文分站改名为湖南省水文总站。隶属省水利厅。1960年,湖南省水文总站并入湖南省水利电力科学研究所,改称水文室。1961年,恢复湖南省水文总站。1964年,湖南省水文总站改由水利电力部领导,交省代管。1969年,水利电力部决定将水文体制下放到各省,湖南水文总站仍归湖南省水利电力厅管理; 1994年机构改革,经省编委批准,湖南省水文总站改名为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下辖9个地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管理全省114处水文站13处水位站、482处雨量站的水文报测工作。局内设15个科室,共有职工科技人员1064人,固定资产总值44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