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唐代租调庸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唐代租调庸制 唐代租调庸制唐代制定赋税制度。《新唐书·食货志一》: “凡授田者,丁岁输粟2斛,稻3斛,谓之租。丁随乡所出,岁输绢2匹,绫、絁2丈,布加5之1,绵3两,麻3斤,非蚕乡则输银14两,谓之调。用人之力,岁20日,闰加2日,不役者日为绢3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25日者免调,30日者租、调皆免。通正役不过50日。自王公以下,皆有永业田。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缌麻以上亲,内命妇一品以上亲,郡王及五品以上祖父兄弟,职事、勋官三品以上有封者若县男父子,国子、太学、四门学生、俊士,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同籍者,皆免课役。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若老及男废疾、笃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视九品以上官, 不课。 凡里有手实, 岁终具民之年与地之阔,为乡帐。乡成于县,县成于州,州成于户部。又有计帐,具来岁课役以报度支。国有所须,先奏而敛。凡税敛之数,书于县门、村坊,与众知之。水、旱、霜、蝗耗10之4者,免其租; 桑麻尽者,免其调; 田耗10之6者,免租调; 耗7者,课役皆免。凡新附之户,春以三月免役,夏以六月免课,秋以九月课役皆免。徙宽乡者,县复于州,出境则复于户部,官以间月达之。自畿内徒畿外,自京县徙余县,皆有禁。” ☚ 唐国通宝 天命通宝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