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功能区划
划定水资源分类管理功能区的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和行政性并重的工作,采用二级体系,即一级区划、二级区划。一级区划是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恢复的问题,主要协调地区间用水关系,长远上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级区划主要协调各市和市内用水部门之间的关系。一级功能区分五类,包括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生态环境恢复区。二级功能区分重点在一级划分的开发利用区内进行,分十类,包括饮用水源区、调输水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生态环境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航运用水区。
水功能区划包括地表水功能区划和地下水功能区划。地表水功能区划可采用系统分析法,定性判断法,定量计算法和综合决策法等方法,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前瞻性原则,合理利用水环境容量原则,相似性划分原则,水质与水量统一考虑的原则,便于管理、可行实用的原则,分级划分水域功能区的原则,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需求统筹考虑的原则。按其水体功能的重要性,正确划分出重要水体,做到高功能水域高标准保护,低功能水域低标准保护,专业用水区按专业用水标准保护。地下水功能区划主要适用于平原区和山区河谷。根据地下水的三大功能类型,可以将地下水分布区划分成四类一级功能区,即开发利用区、生态环境保护区、地质灾害防治区和保留区。地下水系统具有综合服务功能,一个水文地质单元 (具有独立的补给、径流、排泄系统) 内的某个区可能具有多种功能。开发利用区划分的依据是该区的地下水系统主要为社会经济供水服务,在现状或规划开采条件下,地下水系统不会出现生态环境问题或地质环境安全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区根据地下水开采或地表水污染以及补给减少,该区地下水系统发生很大变化,生态环境服务功能受到损害,出现生态功能退化甚至丧失这些特点进行划分; 根据地下水开采和地表水的不合理利用,导致地下水系统出现地质灾害进行划分。保留区指地下水没有大规模开发利用,未来规划期内也不会出现生态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的地区; 或需要保留一定战略储备资源的地区,以便未来应付极端事件,作为应急预案储备资源。
通过合理的水功能区划,确定生态环境恶化水域的功能、恢复条件、要求和方法,达到既保证江河湖库生态环境的需水量,又满足水域生态环境系统要求的目标。通过正确的水功能区划,实现科学确定水域允许纳污量,达到既充分利用水体同化自净能力,节省污水处理费用,又能有效地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目标。在科学划定水功能区,并计算出允许纳污量之后,制定入河排污口排污总量控制规划,对输入该水域的污染源进行优化分配和综合整治,提出入河排污口布局、限期治理和综合整治的意见,保证水域功能区水质目标的实现。水功能区划的整个过程是在不断科学决策水资源保护综合整治和分期实施规划中完成的,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保护投资的重要依据,也是科学经济合理地保护水资源目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