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法体系指以宪法为基础,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的民族法规系列。主要有❶关于民族问题的专门法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会的立法、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规章。 ❷有关法规中对少数民族的专门条款。如《刑法》、《民法通则》、《选举法》、《行政诉讼法》、《婚姻法》等。 ❸地方性法规。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发布的有关少数民族条例、规定、决议等。 ❹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还有自治地方制定的关于教育、文化、语言、文字;当地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未成人保护、婚姻等方面的单行条例。一个初具规模的民族法体系基本形成,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而有特色的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