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法律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的存续期间,即在此期限内债权人享有撤销权,该期间届满,撤销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不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会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5条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有两种: 一种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债权人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另一种是从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5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5年期间的起算是以债权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为前提的,即不论债权人是否知道撤销事由的存在,5年期间届至,撤销权都消灭。在这两种计算方法中,任何一种期间届至,都产生撤销权消灭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