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res nullius不属于任何人所有的物体。在国际法上主要就是无主地。参见〔无主地〕。 无主物“有主物”的对称。物的所有权尚未被任何人取得,不属于任何民事主体所有的物。一般包括未曾归属于任何民事主体所有的物; 经所有人的意思抛弃的物; 所有人不明的物。参见“有主物”。 无主物 无主物“有主物”的对称。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无人继承的财产,被所有人或占有人抛弃的物等。在我国,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超过期限无人认领的拾得物、漂流物等归国家所有。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但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组织所有。 ☚ 有主物 主物 ☛ 无主物 无主物所有尚未确定不属于任何自然人或法人的所有物。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 未曾归属于任何人所有的动产,如山林中的鸟兽、河湾中的鱼虾; (2) 所有人不明的动产,如遗弃的物品、埋藏物、隐藏物; (3) 无人继承的财产。 ☚ 有主物 特定物 ☛ 无主物ownerless thin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