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郡
晋代设置的行政区。属扬州。隋代沿置。《晋书·地理志下》: “宣城郡: 〔太康二年 (公元281年) 置。统县11: (宛陵、宣城、陵阳、安吴、临城、石城、泾、春谷、广德、宁国、怀安)。户23500〕。” 《隋书·地理志下》: “宣城郡: 〔旧置南豫州。平陈,改为宣州〕。统县6 (宣城、泾、南陵、秋浦、永世、绥安),户19979。”
西晋太康二年(281年)置,治所在宛陵县(今安徽宣城县)。辖境相当今安徽宣城、宁国、广德、太平、石台等县地。隋开皇、唐武德时曾改为宣州,大业、天宝、至德年间仍复为宣城郡,乾元元年 (758年) 改为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