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造林
世界银行贷款造林系由国家与世界银行签订信贷协定,在国内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始于1990年7月,第一批由林业部转贷2712.5万美元,加上省配套资金,折合人民币21388.9万元。规划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135万亩。建设期为1991~1996年,贷款归还期为20年。次年正式启动实施。1991年安排24个县 (市、区)造林31.5万亩,实际完成34.05万亩,超过计划8.9%。报帐拨款32.7万亩,完成投资3766.6万元。经省组织全面验收,造林成活率85%以上的合格面积占99.6%; 1992年世行贷款造林51.8万亩,完成投资618万元,造林平均成活率91.8%。至1993年,3年共完成造林125.33万亩,其中杉木59.39万亩,马尾松11.42万亩,湿地松32.39万亩,意大利杨9.92万亩,阔叶树11.67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