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拨款额
国家预算拨款的建设项目,为完成年度基建计划工作量和新增为以后储备所需拨付的资金数额,是建设银行对建设单位办理拨款的最高限额。基本建设拨款额按其构成可分为: 建筑安装工程拨款、设备拨款和其它基本建设拨款。确定年度基本建设拨款额,实质上是为了充分利用现有库存物资,从而节约有效地利用建设资金。基本建设拨款额是根据建设单位当年基本建设计划投资额,结合动员内部资源和为以后年度储备需要而确定的。计算公式:

凡当年竣工的工程,不需要为以后年度储备物资,年度基本建设拨款额原则上应与年度基建投资额相等。跨年度施工的工程,由于当年需为下年工程进行储备,而上年又有结余资金,故其年度拨款额与投资额不相等。为以后年度储备,1980年改由建设银行贷款后,由于不再计算为下年储备和上年结余资金的数字,因此年度基本建设拨款额原则上应与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额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