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投资包干制
对列入国家计划的建设项目,在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材料消耗五个方面实行包干的一种责、权、利相结合的施工管理制度。基本建设投资包干经济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1) 包干单位对建设实行“五包”,即包投资、包工期、包质量、包主要材料用量、包形成综合生产能力; (2) 建设单位对包干单位实行“五保”,即保建设资金、保设备材料、保外部配套条件,保生产定员配备、保工业项目投料试车所需要的原材料和燃料供应等。基建项目建成后,包工单位可以在包干节余中按规定比例提取分成,用于本单位和本部门发展生产,改善集体福利和职工个人的物质奖励,从而调动包干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提高基本建设的投资效果。实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包干经济责任制,是基本建设管理上的一次重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