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指令性计划
国家对基本建设实行计划管理的形式之一。指国家对基本建设的主要经济活动直接规定指标任务,按行政隶属关系以命令方式下达的必须执行和完成的计划。任何单位、部门都不得随意改变。但在制定和实行指令性计划时,应自觉利用价值规律和运用经济手段。国家只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活动实行指令性计划的形式。我国基本建设实行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应包括: (1) 国家直接投资。包括直接投资的年度投资规模、投资结构、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投资项目的规模、建设造价和建设工期。(2) 全国年度投资总规模,在建项目总规模,分地区、分部门和资金渠道的投资额。(3) 大中型建设项目和主要产品的新增生产能力。基本建设实行指令性计划,有利于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持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并使国家在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节中发挥主导作用,还有利于保证宏观经济的平衡,保证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