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張第十九】
凡二十五章。
子張曰:‘士見危致命,見得思義,祭思敬,喪思哀,其可已矣。’
朱子曰:致命,猶言授命。謂委致其命。○邢曰:有此行,其可以為士已矣。補云:已,語辭。
孔曰:致命,不愛其身。○荻曰:授命,謂致君命也。○駁曰:荻説非也。已見前。憲問篇。
黄曰:大節固所當盡,然斷之以其可已矣,則似亦失之太快。○蔡云:子張意謂盡可了,注庶乎其可,似少抑之。○案:可者,適可之意。已者,語辭。勉齋讀已為止,故其言如此。
子張曰:‘執德不弘,信道不篤,焉能為有?焉能為亡?’
補曰:弘,大也,廣也;有恢廓之意。篤,厚也,固也。有堅實之意。○補曰:自以為執德,自以為執善而執之。而所執偏小;自以為信道,信先王之道。而所信虚薄。如此者,不足言其有無。
孔曰:言無所輕重。○邢曰:雖存於世,何能為有而重?雖没於世,何能為無而輕?○姚元素云:不弘,則所執只是一偏,缺陷處多矣;不篤,則所信只在一時,出入處多矣。
子夏之門人問交於子張。子張曰:‘子夏云何?’對曰:‘子夏曰,“可者與之,其不可者拒之。”’子張曰:‘異乎吾所聞,君子尊賢而容衆,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賢與,於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孔曰:問與人交接之道。○補曰:拒,捍也,違也。○補曰:尊賢而容衆,猶親仁而汎愛衆。○補曰:矜,憐也。○包曰:友交當如子夏,汎交當如子張。
鄭玄曰:子夏所云,倫黨之交;子張所云,尊卑之交也。見皇疏。○王肅云:子夏所云,敵體之交;子張所云,尊卑之交也。見皇疏。○朱子曰:初學當如子夏之言,成德當如子張之説。王陽明亦云。○案:包説最長。
〈質疑〉 朱子曰:子夏之言(追)〔迫〕狹,子張譏之是也。但其所言亦有過高之弊。○案:孔門高弟,概不當輕加評議。
子夏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不為也。’泥,去聲。
何曰:小道,謂異端。邢云:異端之説,百家(之)語也。補曰:修治大體曰大道,即性命之學。輔養小體曰小道。如軍旅、農圃、醫藥之類。○補曰:各有至理,故可觀。○補曰:致遠,猶言上達。謂止於至善。○補曰:泥,滯也。滯則不通。
包曰:泥難不通。邢云:致遠經久,則恐泥難不通。○朱子曰:泥,不通也。○案:泥之為物,黏著膠滯,不能流通,故假借用之。
黄勉齋曰:小道,安知非指楊墨、佛老之類耶?曰:小道,合聖人之道而小者也;異端,違聖人之道而異者也。○案:古者軍旅、農圃、醫藥之類謂之異端,後世楊墨、申韓、佛老之類謂之異端。包咸之注、勉齋之説宜分别看。
子夏曰:‘日知其所亡,月無忘其所能,可謂好學也已矣。’亡,音忘。
邢曰:‘亡,無也。’朱子曰:‘謂己之所未有。’○補曰:日知,知新也;月無忘,温故也。知新急,故言日;温故緩,故言月。
孔曰:日知其所未聞。○邢曰:舊無聞者當學之,舊已能者當温尋之。
尹曰:好學者日新而不失。○黄曰:求之敏,則能日新;守之篤,則能不失。○案:朱子謂此章與‘温故知新’不同。朱子云:彼是温古[1]之中而得新底道理,此卻是因知新而帶得温故,如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不失之矣。然以其所得之先後,則故先而新後也;以其用工之緩急,則新急而故緩也。故彼先言温故,此先言知新,其實或先或後,無可分也。若云守而不失,恐所知無多,微與本旨不同。○又案:周頌云‘日就月將’。就者,進取也;將者,承持也。今以將為進,誤。然則此章只是‘日就月將’意。牛春宇曰:‘亡字不必作無。道理原吾心所固有,一不操存,便亡失在外。知所亡,只是求其所亡失者。’○荻曰:亡如‘亡羊’之亡,失也。○純曰:如荻説,則‘知其所亡’與‘無亡其所能’同意,不可從也。○案:純説是也。然亡當如字讀,不必以訓無之故,並其音而讀無也。
子夏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邢曰:博,廣也。○補曰:篤,固也。切,割也,刻也。近者,身也。○補曰:汎博其學,則不滯於陋;堅固其志,則不流於俗。○補曰:問之如刻割,則所知者精;思之自本身,則所悟者實。○補曰:仁者,人倫之至也。能是四者,則孝弟忠信不能不勉,仁在其中矣。言知者必行。
孔曰:廣學而厚識之。邢云:志,識也。○何曰:切問者,切問於己所學未悟之事;近思者,思己所未能及之事。汎問所未學,遠思所未達,則於所習者不精,所思者不解。○侃曰:切,迫近也。學問之道非其所而問焉,則君子不對,雖對不以實。迫而問之,則君子不敢不對以實。近思者,即其所居而思也。○駁曰:非也。諸説皆荒雜,以志為識,尤謬。
〈引證〉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案:此章彼章同出一子夏之口,‘賢賢’章謂人能孝弟忠信,則其學可知,學在其中矣;‘博學’章謂人能學問思辨,則其仁可知,仁在其中矣。兩章相反如黑白,而其實相合如符契。子夏之意蓋云知者必行,行者必知。天下無不學而能仁者,亦無能仁而不學者。兩章合觀,其旨乃明。各觀其一,其言似偏。
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學以致其道。’
補曰:百工,衆匠。邢云:言百,衆言之也。肆,陳物之處。肆,陳也。○邢曰:致,至也。補云:至,之也。○補曰:百工身恒居其肆,手恒操其業,乃成其事。君子之學以致道,宜亦如此。
邢曰:審曲面勢,以飭五財,以辨民器,謂之百工。考工文。肆,官府造作之處。○案:管子曰‘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然肆者,陳也,謂之造作處,可乎?
〈引證〉 齊語管仲曰:令夫工,羣(莘)〔萃〕[2]而州處,審其四時,辨其功苦,權節其用,論比協材,旦莫從事,施於四方,以飭其子弟,相語以事,相示以巧,相陳以功。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工之子恒為工。○案:此居肆之義。江熙曰:‘亦非生巧也。居肆則見廣,見廣則巧成。君子未能體足也,學以廣其思,思廣而道成也。’見皇疏。○案:君子之於學也,藏焉,修焉,息焉,遊焉。學記文。子夏所戒,凡在是也。
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文,去聲。
朱子曰:文,飭之也。○補曰:君子之過,如日月之食,人皆見之。小人必思所以遮掩之,故文之。
孔曰:文(飭)〔飾〕[3]其過,不言情實。
子夏曰:‘君子有三變,望之儼然,即之也温,聽其言也厲。’
朱子曰:儼然者,貌之莊;温者,色之和。○補曰:厲者,辭之峻。邢云:厲,嚴正也。○補曰:即,就也。
李充曰:人謂之變耳,君子無變也。見皇疏。○邢曰:常人遠望之,則多懈惰;即近之,則顔色猛厲;聽其言,則多佞邪。○案:君子,謂孔子。鄉黨云‘君子不以紺緅飾’,亦指孔子。
子夏曰:‘君子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為厲己也;信而後諫,未信則以為謗己也。’
補曰:信,謂見信。○王曰:厲,猶病也。
邢曰:君子當先示信於民,當先盡忠於君,待君信己。節。○駁曰:非也。有意於信己,則已不忠矣,何以孚矣?
純曰:夫人之信之,或信其德行,或信其高義,或信其志節,或信其才學,或信其智術,或信其忠信。其所取信雖異,而其可以勞民諫君則同。○案:此説雖未醇,其論見信之法則明矣。
子夏曰:‘大德不逾閑,小德出入可也。’
補曰:大德,謂聖人;小德,謂學者。○補曰:閑,禮防也。閑字象門有木,以作内外之限。出入,謂不遠而復。○補曰:聖人不逾矩,一有逾,非聖人也。學者未及成德,時有過差,但能不遠而復,出而入。則可矣。○補曰:此章意在包蒙恕尤。
孔曰:閑,猶法也。小德則不能不逾法,故曰‘出入可’。○邢曰:大德,謂上賢也。所行皆不越法則也。小有德者,謂次賢之人不能不逾法,有時逾法而出,旋能入守其法。不責其備,故曰‘可也’。○案:大意中經旨。
〈質疑〉 大德、小德之謂大節、小節,古無可據。孟子曰‘(大)〔小〕德役(小)〔大〕德’,中庸曰‘大德敦化’,‘小德川流’,皆以德之大小分為等級,豈大節、小節之謂乎?君子之積累工夫,全在小節。一視一聽,一言一動,皆有禮防。苟以大體無惡,許其惟意出入,則豈有成德之日乎?曲禮三千,惟意出入,則經禮三百,無所立矣。梅氏作書,猶云‘不矜細行,終累大德’,細行何可忽乎?當從舊説。○又按:吴氏謂此章不能無弊,蔡云:子夏本意卻未分觀人律己,〔此〕所以有弊。不亦難乎?自誤其釋,反病其言,先哲其堪乎?
韓曰:孔注謂大德不自逾法,非也。吾謂大德,聖人也。言學者之於聖人,不可逾過其門閾爾。小德,賢人也,尚可出入,窺見其奥也。見筆解。○駁曰:非也。凡筆解所言,皆濁。
子游曰:‘子夏之門人小子,當洒掃、應對、進退,則可矣。抑末也,本之則無。句。如之何?’子夏聞之,曰:‘噫!言游過矣。君子之道,孰先傳焉?孰後倦焉?譬諸草木,區以别矣。君子之道,焉可誣也?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
補曰:門人小子,於門人之中别舉小子而言之。○補曰:洒掃、應對、進退,童子小小禮節,所以事親事長。○補曰:本者,性命之學。中庸曰‘天命之謂性’,又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董子云:道之大本出於天。子游憂子夏教人惟務在外禮節,不令治心繕性。○補曰:如之以憂辭。○補曰:噫,恨聲。孔云:心不平之聲。○補曰:道之本末皆可傳,何者為急,必先教而傳焉;何者為緩,必後教而倦焉哉,惟視學者之所造淺深。朱子之意如此。○馮曰:‘區,丘域也;别,分也。’古者以園圃毓草木,蓋植藝之事各分區域。補曰:蒔藝各有其時,早晩不齊,故區以别之。○補曰:君子教人之法,本自如此,我何可誣也?言不敢欺人。○補曰:有始有卒者,下學而上達也。今以聖人之事責於小子,可乎?
包曰:言子夏弟子但當對賓客,修威儀禮節之事,則可。然此但是人之末事耳,不可無其本,故云本之則無,如之何?○邢曰:於其本先王之道則無有。○駁曰:非也。曲禮、少儀所論洒掃、應對、進退之節,皆事親、事長之恒禮。包氏嫌其為孝悌之本務,故以賓客威儀言之。然此三事非所以接賓客,非所以逞威儀,豈可强擯之使外乎?況本之為何物都無所指,豈可通乎?邢氏以先王之道為本,豈事親事長非先王之道乎?
〈質疑〉 朱子曰:此小學之末耳,推其本,如大學正心誠意之事,則無有。○案:聖經言本,其别有三:有子曰‘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此一本也。大學曰‘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此一本也。中庸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又曰‘惟天下至誠,為能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此一本也。然其所言各有界限。孝弟則曰為仁之本,仁者,人與人之成德。修身則曰治平之本,性命則曰天下之大本。不相渾,亦不相妨,亦不相貳。細心精玩,其義明矣。若此經子游之所謂本,不可易言。若謂之孝弟,則洒掃、應對、進退雖非孝弟之大節,未嘗非孝弟之本務。平居無事,弟子之所以修其職分者,非此三事,無所著手,子夏亦不應以孝弟為高遠難行之事,而不先傳焉。其非孝弟可知也。若謂之修身,則洒掃、應對、進退自亦修身之恒務,豈可曰本之則無乎?誠意正心雖為修身之首功,誠意正心不能别自為工夫,每因事親事長依附做去。假如洒掃一事,亦有誠有僞,誠則是誠意,僞則是自欺。故曰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明視、聽、食三者未嘗無治心之工,不可以誠意正心别作一頭,與彼對壘。且誠意正心非高遠深微之事,雖初學淺識,不可不用力,子夏安得自辨如是?且小學者,六書之學。然朱子所論小學,乃是曲禮、少儀、内則之類。曲禮、少儀、内則,皆事親事長之法,故朱子於大學序明云:‘此因小學之成功,以著大學之明法。’明小學者,大學之根基。今反以誠意正心為小學之本,得無鉏鋙乎?誠意正心即修身之功,而修身為治平之本。子夏之門人小子徑為治平之業,則責之以誠意正心可也。今其門人小子明明著力於修身之始工,而責之以無本之學,可乎?子游所言明是性命之學。性命者,孔子之所罕言,門人之所不能皆聞,而子游欲使門人小子皆務大本,故子夏辨其不然也。○毛曰:洒掃是童學,並非小學。小學在公宫南之左,是虎門之學。大師教以六書,而民間俊秀皆不得與,故小學並無洒掃、應對、進退,以天子之子、諸侯公卿大夫之適子俱不掃地、不將命、不侍坐長者故也。乃朱子强坐洒掃、應對為小學,謂古人自小學中,于洒掃、應對時已涵養純熟,持守堅定,故入大學時,便能窮理盡性,作格物工夫,則孩豎小子過于有始有卒之聖人,此必無之事。
包曰:言先傳業者,必先厭倦,故我門人先教以小事,後將教以大道。○馬曰:言大道與小道殊異,譬如草木,異類區别,言學當以次。○邢曰:恐門人聞大道而厭倦,故先教以小事,後將教以大道也。○駁曰:非也。先傳後倦之義,朱子所釋明白真確,不可易也。
馬曰:君子之道,焉可使誣言我門人但能洒掃而已?○朱子曰:若不量其淺深,不問其生熟,而概以高且遠者强而語之,則是誣之而已。○案:二説恐與本旨不合。君子之道,即孔子之道也。孔子之道本自如此,門人小子必先以孝弟立教,而性與天道,弟子未易得聞,我焉敢誣哉云爾?
孔曰:終始如一,惟聖人耳。○邢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能終始如一,不厭倦者,其惟聖人耳。○朱子曰:若夫始終本末一以貫之,則惟聖人為然。○案:邢説非也。但一貫者,恕也,不可以本末論。
〈質疑〉 程子曰:‘洒掃應對,便是形而上者,理無大小故也。’又曰:‘聖人之道,更無精粗。從洒掃應對,與精義入神貫通只一理。’○毛曰:洒掃應對,童子之學也,末也;誠意正心,忠恕一貫,大學之道也,本也。子夏,門人中之小子,只須事洒掃應對之末,而子游責以誠正之本,則躐矣。故子夏告以先後區别,不可誣罔,自非聖人,未有本末兼到者。其言極淺近,極明白,節。況立言須有著落。夫‘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語出易繫,然其所謂形者,即物也。洒掃不是物,固非形下之器,然亦安所為形上,安所為道?若應對則並形亦無之,何有上下?然且直進之為精義入神,吾不知執箕汎帚有何神義?即洒而掃之,其得進于義之精而神之入,端是何故?
〈質疑〉 程子曰:‘洒掃應對,便可到聖人事。’又曰:‘洒掃應對,與佛家默然處合。’○毛曰:此不過以佛氏聖凡一致、不設階級,謂子游不識本末,子夏階級分明,奚落聖門。毋論洒掃應對必不便到聖人,幾見應對是默然者?古者以應對為言語之選,既言語,便與默然處不合也。○佛經,文殊師利問維摩詰:‘何等菩薩入不二法門?’維摩詰默然無言。文殊師利嘆曰:‘善哉!乃至無有語言,真不二法門也。’程子引以證洒掃應對,朱子反曲護之,謂此亦為世之習乎彼者言之。信者謂儒釋之歸,實無二致。不信者直詆為竊釋氏之妙,以佐吾學之高。其失惟均。
毛曰:倦,即古券字。傳與券皆古印契傳信之物。蓋傳者,傳也,舊以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凡出入關者,必合之,乃得過,因謂之傳。而其後或用棨刻木為合符,史稱傳信為符信是也。券者,契也,以木牘為要約之書,用刀剖之,屈曲犬牙,分持其一以為信,韓子所謂宋人得遺契而數其齒是也。是傳與券皆彼此受授傳信之物,一如教者之與學人兩相印契,故借其名曰傳曰券。券,即傳也,説文徐注曰‘今用傳字,無復作券’,可驗也。倦,即券也,周禮考工記‘輈人’‘左不券’句。後,鄭注謂‘券字即今倦字’,可驗也。先傳後券,兩(得)〔俱〕[4]借義,虚實相當,了無掎蹠。而舊注失考,解作‘厭倦’之倦。夫教不倦,而可以倦乎?若以倦作懈解,則後已懈矣,又懈乎?○駁曰:非也。券與劵不同,从刀而入刀部者,即古‘券契’之券也;从力而入力部者,即‘勞劵’之劵也。説文云:劵,勞也。劵、倦本是同字,券、倦豈亦同字乎?説文云:力部作劵,人部作倦,音義同,宜合倦為劵字,重文不必分為二。考工記云:‘終日馳騁,左不楗。’鄭玄曰:‘楗或作劵,今倦字也。’鄭注亦从力之劵,豈可引乎?且所謂帛書之傳,亦不明也。周禮‘司關’云:‘凡所達貨賄者,則以節傳出之。’鄭注曰:‘傳如今移過所文書而已。’張晏之説亦只如此。惟如淳云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謂之傳。師古曰:‘今或用棨刻木為合符。’後漢陳蕃傳‘投傳而去’是也。安知周時之傳,必如漢法乎?穿鑿至此,其亦過矣。
〈引證〉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贊云:易稱‘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譬諸草木,區以别矣。○又薛宣傳:宣令薛恭、尹賞换縣,移書勞勉之曰:‘昔孟公綽優于趙魏而不宜滕薛,故或以德顯,或以功舉。“君子之道,焉可憮也!”’注云:憮,同也。此論語子夏之言,謂行業不同,所守各異,惟聖人為能體備之。○案:君子之道若是正道,則正道惟一。答之曰‘君子之道,焉可同也’,自不成説。且憮者,撫也,又失意貌,又大也,傲也,空也。憮之訓‘同’,未之聞焉。
子夏曰:‘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
朱子曰:優,有餘力。○補曰:學所以仕,仕資於學,故得相間。
馬曰:行有餘力,則以學文。○邢曰:人之仕官行己職,而優閒餘力,則以學先王之遺文也。若學而德業優長者,則當仕進以行君臣之義也。○案:民之類有四,曰士、農、工、商。士者,仕也。學也者,學為仕也。朱子所謂‘理同而事異’者是也。舊注無此語。
子游曰:‘喪致乎哀而止。’
孔曰:毁不滅(牲)〔性〕。邢云:孝經文也。注云:‘不食三日,哀毁過情,滅性而死,皆虧孝道。故聖人制禮施教,不令至於隕滅。’
〈質疑〉 李恕谷曰:孔安國云‘此言毁不滅性’,謂治喪者遇盡哀即止,過此即滅性矣。其所云止是止哀,非止禮文也。○案:此章有二義,一是舊設,一云喪不可以不哀。故聖人制禮,其哭泣擗踊之節必致乎哀而止,其義亦通,未見其有過於高遠、略於細微之病。
子游曰:‘吾友張也,為難能也。然而未仁。’
補曰:子張能為人所難能之行,然不能强恕。朱子曰:子張行過高,而少誠實惻怛之意。
包曰:言子張容儀之難及。○駁曰:非也。不可作容儀説。
蔡曰:師也辟,再下便是‘巧言令色,鮮矣仁’,可不謹哉!○駁曰:非也。孔門高弟,不宜妄加啄毁。
曾子曰:‘堂堂乎張也,難與並為仁矣。’
補曰:堂堂,高顯貌。釋名云:正寢曰堂,取當陽高顯之義。○朱子曰:務外自高,不可輔而為仁。
鄭曰:言子張容儀盛,而於仁道薄也。○案:不必專作容儀説。
江熙曰:堂堂,德宇廣也,仁行之極也。難與並仁,蔭人上也。見皇疏。○案:江意美子張也。子游貶之,曾子美之,亦未嘗不通,然不可為正義。
毛曰:堂堂,誇大之稱。惟誇大不親切,故難並為仁。若止容貌修節,則彼自不足,于人何有?魏武兵書‘無擊堂堂之陣’,紘父云:‘堂堂之陳’,本出淮南子兵略訓。越絶書云‘此邦堂堂,披山帶河’,漢書‘堂堂乎張’,後漢隗囂傳‘區區兩郡,以禦堂堂之鋒’,皆以相對難近為言。○案:上章子游之言,先譽而後病之,此章亦然。堂堂只是體勢嚴峻之意,不是貶辭,不必作誇大説。
曾子曰:‘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
朱子曰:致,盡其極也。○馬曰:言人雖未能自致盡於他事,至於親喪,必自致盡。
〈引證〉 孟子曰:親喪,固所自盡也。滕文公。
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
馬曰:孟莊子魯大夫仲孫速。其父獻子蔑。○馬曰:父臣及父政雖有不善者,不忍改也。
朱子曰:孟獻子有賢德,而莊子能用其臣,守其政。○又曰:獻子歷相君五十年,魯人謂之社稷之臣,則其臣必賢,其政必善矣。莊子年小[5]嗣立,又與季孫宿同朝,宿父文子忠於公室,宿不能守而改之。季文子相三君,無衣帛之妾,無食粟之馬。到季武子,便不如此。○案:賢父使賢臣立善政,而其子不改之,不足稱也。惟臣未必盡賢,政未必盡善,而苟無大惡,因而使之;苟無大弊,因而導之,斯之謂難能也。孟獻子固是賢大夫也,然孔子之所以美莊子者,其意恐不如此。○又案:季文子,不仁人也,已見前。
馬曰:謂在諒陰之中。○邢曰:其他哭泣之哀,齊斬之情,饘粥之食,他人可能〔及之也〕。○案:諒陰者,天子居喪之名,馬注非。
〈考異〉 邢氏本馬注‘仲孫速’作‘仲孫連’。○按:此字誤也。皇氏本作‘速’。
王應麟曰:東坡解‘孟莊子之孝為獻子’,石林謂‘以獻子為穆伯之子,以惠叔為惠伯’,讀左氏不精,二者皆誤。致堂取蘇説而不辨其誤。
孟氏使陽膚為士師,問於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包曰:陽膚曾子弟子。補云:陽氏亦孟氏之族,見上‘陽(化)〔貨〕’[6]章。士師,典獄之官。補云:皋陶作士。○邢曰:問其師,求典獄之法。○補曰:不‘道之以德,齊之以刑’,故民散亂,以陷於惡。○補曰:得其情,謂覈實得獄之情。張南軒云:其可以得情為喜乎?○補曰:窮斯濫,故可哀;發其姦,不足喜。
馬曰:民之離散,為輕漂犯法,乃上之所為,非民之過。當哀矜之,勿自喜能得其情。○案:馬以得情謂得獄情。
朱子曰:故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黄勉齋曰:惟能反思夫民情之所以然,則哀矜之意生,而喜心忘矣。○案:此二説謂得民之本情也,與舊説不同。倪伯昭云:得情是得其犯罪之情,不是得其離散之情。
子貢曰:‘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邢曰:紂名辛,字受,謚曰紂。謚法:殘義損善曰紂。○補曰:學者臚陳紂之罪惡,議其淫虐,其中有虚實相錯,子貢因以戒之。○朱子曰:下流,地形卑下之處,衆流之所歸。喻人身有汙賤之實,亦惡名之所聚也。
孔曰:紂為不善以喪天下,後世憎甚之,皆以天下之惡歸之於紂。○案:‘憎甚之’以下誤矣。地有遠近,時有後先。所傳聞未必皆實,而愚俗大抵浮誕,有一夫得惡名,則以其舊所聞他人之惡,依俙髣髴者悉歸之於其人,又或增衍附益,造作虚假,以訛傳訛,久而為實録,未必皆憎惡而然。此無故無端自然之勢,如惡物之自然歸於下流,非有懀於下流也。子貢之戒,凡在是也。
荻曰:下流,謂淵藪。天下之惡者,天下之惡人也。○駁曰:非也。
子貢曰:‘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
補曰:月掩日為日食。蓋日天在上,月天在下,合朔之時,日月交會,東西同度,南北同度,則月掩日。然必日、月、眼參直,乃見其食。眼者,人目也。地隔日為月食。蓋月本無光,得日光以為明。正望之時,月、地、日參直,地遮日光,則人負地與日,乃見月食也。○補曰:以至明而失其本明,如人之作過然。○孔曰:更,改也。○補曰:言君子之過必陽明,又不文飾其過。
邢曰:君子苟有過也,則為衆所知,如日月正當食時,則萬物皆觀[7]也;及其改過之時,則人皆復仰其德,如日月明生之後,則萬物亦仰其明。
〈引證〉 孟子曰:古之君子,其過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見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公孫丑。
衛公孫朝問於子貢曰:‘仲尼焉學?’子貢曰:‘文武之道,未墜於地,在人。賢者識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夫子焉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識,音志。
馬曰:公孫朝衛大夫。○補曰:未墜於地,謂人寶惜之,争承受焉。○補曰:大者,性命德教;小者,禮樂文章。○補曰:識,記也。○孔曰:夫子無所不從學。○補曰:夫子無所不學,亦無一人為常教之師。
孔曰:無所不從學,故無常師。○朱子曰:‘在人’之人,正指老聃、萇弘、郯子、師襄之儔耳。若入太廟而每事問焉,則廟之祝史亦其一師也。○案:在人者,謂在人所記録之典籍也,非謂以人傳人,以至孔子之世也。若老聃、萇弘、郯子、師襄之等,非子貢之本意,宜以六經為孔子之所從學。然孔子之時,詩與春秋已多殘缺,孔子取東周列國之詩以補詩,取魯史以為春秋。
〈考異〉 漢書劉向傳及蜀石經,‘識’皆作‘志’。○純曰:識字,釋文無音注,蓋如字讀。
叔孫武叔語大夫於朝,曰:‘子貢賢於仲尼。’子服景伯以告子貢。子貢曰:‘譬之宫牆,賜之牆也及肩,窺見室家之好。夫子之牆數仞,不得其門而入,不見宗廟之美,百官之富。得其門者或寡矣。夫子之云,不亦宜乎!’
馬曰:魯大夫叔孫州仇。邢云:案世本州仇,公子叔牙六世孫,叔孫不敢子也。○州仇,見定十年。武,謚。謚法:剛强直理曰武。○邢曰:景伯魯大夫子服何。已見前。○補曰:及肩,謂牆卑。○包曰:七尺曰仞。○補曰:古者營國,九分其區,面朝後市,左右六鄉,而中為公宫。故左廟右社,亦在宫牆之内。○補曰:百官朝會,則亦在公宫之内。○包曰:夫子,指武叔。釋末句。○案:牆卑者,私室也,故但言室家;牆高者,公宫也,故必言宗廟。
純曰:宫牆,宫之牆也。一説‘宫牆’二字平看,非也。
叔孫武叔毁仲尼。子貢曰:‘無以為也,仲尼不可毁也。他人之賢者,丘陵也,猶可逾也;仲尼,日月也,無得而逾焉。人雖欲自絶,其何傷於日月乎?多見其不知量也!’
補曰:毁,訾也。○補曰:無以為也,為彼之辭。○朱子曰:土高曰丘,補云:小陵也。大阜曰陵。爾雅文。○補曰:日月之高,絶於地。○朱子曰:自絶,謂以毁謗自絶於孔子。純云:人字汎言,不指武叔而言。○朱子曰:多,與祇同,適也。不知量,謂不自知其分量也。
何曰:言人雖自絶棄於日月,其何能傷之乎?適足自見其不知量也。○邢曰:據此注意,似訓‘多’為‘適’。襄二十九年左傳云:‘多見疏也。’服虔本作‘秖見疏’,解云:‘秖,適也。’晉宋杜本皆作‘多’。張衡西京賦云:‘炙炮夥,清酤多,皇恩溥,洪德施。’施與多為韻,此類衆矣,故以多為適也。○案:何注無錯,但‘自絶棄於日月’謬。
顧麟士曰:日月喻高,不喻明。則世引‘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立説者,皆謬。王槐野云:何傷,言謗毁之來不過寸雲點日,尺霧蔽月,於清光何損?
馮曰:量,謂斛斗升合,小大不同也。○丘毛伯云:量只作‘揣量’之量言。不知揣量高下也。尹任卿亦主此説。○案:揣量之名,本由於‘衡量’之量。雖作衡量説,未為不可。
陳子禽謂子貢曰:‘子為恭也,仲尼豈賢於子乎?’子貢曰:‘君子一言以為知,一言以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夫子之不可及也,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也。夫子之得邦家者,所謂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其生也榮,其死也哀,如之何其可及也?’
補曰:子為恭,言子貢謙遜,奉之為師。○補曰:階,所以自卑升高。○補曰:邦家,猶言國家,謂人主。○朱子曰:道,引也。○補曰:斯立斯行,謂民從令。上篇云:‘民無信不立。’又云:‘州里行乎哉?’○補曰:綏,謂懷而安之也。動,謂鼓之舞之也。來,歸也。和,雍也。斯來斯和,言民從化。○朱子曰:榮,謂莫不尊親;哀,則如喪考妣。○案:聖人功化之極,在於安民化民。
邢曰:此子禽不作陳亢,當是同其姓字耳。○案:子禽問於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學而篇。亦有譏刺之意。子禽非有二也,但陳亢問於伯魚,自以為得三;陳子亢禁其殉葬,自言其用二,見檀弓。語皆純正,恐亢與子禽或非一人。
孔曰:謂為諸侯若卿大夫。釋‘邦家’。○駁曰:非也。
孔曰:綏,安也。言孔子之為政,其立教則無不立,道之則莫不興行,安之則遠者來至,動之則莫不和睦,故能生則榮顯,死則哀痛。○案:所論荒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