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勾院官署名。宋置,或称三司都勾院,属三司。掌审查各地申报三司的钱粮百物出纳帐册簿籍,审察其差误而加以查究。主官为勾院判官,其下有勾覆官。三司分为盐铁、度支、户部使时,勾院亦分设户部勾院、度支勾院、盐铁勾院,合称三部勾院。各设判官一人,勾覆官一人。 三司勾院❶官司名,隶三司。太平兴国五年(980)十月,三部勾院合而为一,正称“三司勾院”,至雍熙三年(986)八月再分为三部勾院(《宋会要·职官》5之23)。
编制❶判三司勾院二人,资浅者称同勾当三司公事(《宋会要·职官》5之23)。 ❷勾覆官三人。
职掌统纠三司所属三部钱粮出入数及失陷数(《宋史·食货志》下一《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