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开拆司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的文籍,发放以付三部,兼掌发放、勾凿、催驱、受事。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 三司开拆司官署名,隶三司。
职源与沿革宋初已置。熙宁八年曾废罢,十二月十二日复置(《长编》卷271,《宋会要·食货》56之11)。
职掌承接中书与密院宣、敕及诸州申三司文书并发放三部,以及催驱有关文书与钩销簿历等(同上书卷,及《宋史·职官志》2《三司使》)。
编制❶宋初,盐铁、度支、户部三部各置开拆司,各由本部判官兼领。 ❷开宝五年,合盐铁、户部开拆司为一开拆司,度支开拆司为一司,仍由本部判官领之。 ❸太平兴国三年十二月,设开拆司推官一员统领开拆司。五年后,三开拆司合为一司。 ❹雍熙四年十一月,设判三司开拆司一员。 ❺至道三年设判官二员。 ❻咸平元年后,定为一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