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勾当公事官名。宋置,属三司。掌分左右厢检计、定夺、点检、覆验、估剥之事。员额二人,以朝官充任。 三司勾当公事差遣名。
职源与沿革庆历元年(1041)正月七日始置(《长编》卷130),至和间(1054—1056)罢。后所置勾当公事,为专职官,如勾当河渠司公事,勾当修造案公事、管勾推勘官等,已与三司勾当公事职分不同。及至熙宁二年九月,又复置三司勾当公事官(《宋会要·职官》5之43)。
编制二员(《宋史·职官志》2《三司使》)。
职掌分左、右厢检计、定夺、点检、估剥诸路上供财物,及出差干办。
简称与别名❶勾当公事。《宋史·王沿传附鼎》:“王尧臣领三司,举勾当公事。”《宋会要·职官》5之43《勾当公事》:“三司举系通判资序朝臣二人,充三司勾当公事。” ❷三司干当公事。“干当”系“勾当”之追称。《宋史·食货》下6《茶》下:“(熙宁)七年,始遣三司干当公事李杞入蜀经画买茶。”《长编》卷249,熙宁七年正月癸亥:“遣三司勾当公事李杞相度成都府。”《敬斋先生古今黈》卷9:“曹彬伐江南还,入见以榜子进曰‘勾当江南公事回’。此旧说也。《宋实录》避高宗讳,遂改‘勾当’为‘干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