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度支判官差遣官名。
职源与沿革如以判度支事官称判官,即唐已有。五代为正式官名。“晋初,召为左司郎中、度支判官。”(《宋史·赵上交传》)。宋初沿置,元丰改制罢。
职掌❶与推官分治本部诸案。 ❷咸平六年后,与副使签署本部公事(《长编》卷55,丁亥)。
简称❶度支判官。《宋史 ·李惟清传》:“入为度支判官。”《宋史 ·谢绛传》:“徙三司度支判官。” ❷判官。《宋史·太宗纪》2:“每部置判官、推官。” ❸三司判官。《宋史·王仁赡传》:“判勾院宋琪及三司判官并降秩。”《长编》卷23庚午:“(宋)琪与度支判官、兵部郎中雷德骧、盐铁判官、金部郎中奚屿并责本曹员外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