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三司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三司使 三司使官名。唐后期以度支、户部、盐铁三使分掌财赋、号称“三司”,取代尚书省户部之职。五代后唐定三司使之名,宋代沿设,以三司使统领国计、总盐铁、度支、户部之事,掌全国钱谷出纳、均衡财政收入。三司使位亚执政,号称“计相”。依官位高低、又有判三司使、权三司使、权三司使公事、权发遣三司使、权发遣三司使公事等名目。元丰五年(1082)改官制,职掌归并于户部尚书。 ☚ 三司 度支使 ☛ 三司使官名。唐代三司推事制度中的审判官。《新唐书·百官志》:“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即为三司使。”三司使按其原来所在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中的职位,可分为大三司使和三司使。大三司使由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少卿以上官员充任;三司使则以员外郎、御史、大理寺其他官员充任。 三司使 三司使官名。五代时始置。宋代沿置。掌主盐铁、度支、户部三司政令。《资治通鉴·后唐纪·明宗长兴元年 (公元930年)》: “以前忠武节度使张延朗行工部尚书,充三司使。三司使之名自此始。” 胡三省注: “自宋熙宁以前,三司使位亚执政,专制国计,权任重矣。”《宋史·职官志二》: “三司使: 使、副使、判官、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三部副使、三部判官。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不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其恩数廪禄,与参、枢同。太平兴国八年 (公元983年) 分置三使。淳化四年 (公元993年) 复置使1员,总领三部。又分天下为10道: 曰河南、河东、关西、剑南、淮南、江南东、西,两浙、厂南。在京东曰左计,京西曰右计,置使2员分掌。俄又置总计使判左、右计事,左、右计使判10道事,凡千涉计度者,三使通议之。五年,罢10道左右计使,复置三部使。咸平六年 (公元1003年) 罢三部使,复置三司1员。缺正使,则以给、练以上权使事。使: 1人,以两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诰、杂学士、学士充。亦有辅臣罢政出外,召还充使者。使缺,则有权使事; 又缺,则有权发遣公事。掌邦国财用之大计,总盐铁、度支、户部之事,以经天下财赋而均其出入焉。” ☚ 三令长 三部使 ☛ 三司使 三司使官名。 ☚ 三司 马步院 ☛ 三司使 三司使官名。 ☚ 枢密院 度支使 ☛ 三司使官名。唐代中期以后,以财务行政渐趋繁杂,设户部(也称“判户部”)、度支(也称“判度支”)及诸道盐铁转运三使,以大臣分判,分别管理租税、财务收支及盐铁专卖等事务,末年多以宰相兼领,三使渐趋合一。五代后唐长兴元年(930年),正式设置三司使,主持国家财计。北宋三司使也为最高财政长官,号称计相,地位亚于宰相。元丰五年(1082年)改官制,停设,职掌归并于户部尚书。 三司使 三司使又称“计相”。主管国家财政。五代后唐明宗天成元年( 926 )将晚唐以来的户部、度支、盐铁三部合为一职,设三司使统之。北宋沿置,地位提高,三司使位亚执政,其恩数廪禄,与参知政事、枢密使同。依官位高低,正职有判三司使、权三司使、权三司使公事、权发遣三司使、权发遣三司使公事等名目,副职有同判三司使、三司副使、权三司副使、权发遗三司副使等名目。其下有三司判官、推官、巡官等属官,分掌各项具体财务。太宗太平兴国八年( 983 )至淳化三年( 992)、淳化五年( 994 )至真宗咸平五年( 1002 )两次废三司,分置盐铁、度支、户部三部,以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代三司使。咸平六年(1003 )复合三部为一司,并设三司使,迄至元丰改制。 ☚ 十、经济职官 都磨勘司 ☛ 三司使Chancellor of the Treasury 三司使官名。❶唐代对御史中丞、中书省舍人、门下省给事中的合称。 三司使使职名。❶唐制以御史台,中书、门下为三司。三司中之侍御史、中书舍人和给事中各一人,每日于朝堂值班,共同受理案件,称之为三司受事,此三人合称为三司使。 三司使官名。唐代以判户部、判度支及盐铁使为三司,然各置一人,不相统属,至五代后唐明宗时始合为一职,称三司使。宋沿五代之制,以三司使为国家最高财政主管官,号称计相。但仍为差遣,不是实官。员额一人,以两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诰杂学士、学士充任。亦有辅臣罢政出外,召还充使者。依官位高低,有判三司使、权三司使、权三司使公事、权发遣三司使、权发遣三司使公事诸称。太宗至真宗朝两度废三司,分设盐铁、度支、户部三部,三司使停废。咸平六年(公元1003年)又将三部合为三司,重设三司使。元丰改制复罢。其职掌并归户部。西夏仿宋制置三司正使,为三司的长官。金亦以三司使为三司长官,员额一人,从二品。 三司使职事官名。 职源与沿革唐昭宗天复元年(901)闰六月始见有三司使之名(《资治通鉴》卷262)。宋代沿五代后唐之制。其间,或因三司分为三部而停置(《宋会要·食货》56之10)。咸平六年(1003)后,专设一使,于元丰五年五月罢(《长编》卷55)。 职掌总领盐铁、度支、户部三事,经理国家财赋、土木工程、百官俸给的入与出(《宋史·职官志》2《三司使》)。咸平六年六月三部合一之后,三司使得上殿奏事及讨论本司法度改革等大事,三部事统领而已(《长编》卷55)。 品位位次执政,班位在宣徽使之下,由三司使可升为执政(《宋会要·职官》6之24),在翰林学士之上(《大事记讲义》卷4、《宋朝类苑》卷27《三司使班》)。 编置一人。偶置二人。淳化四年十月曾置使二员,于次年十二月罢(《宋史·太宗纪》2)。 别名❶计相。《宋史·职官志》2《三司使》:“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目为计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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