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三司二十四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三司二十四案三司三部事务繁剧,分案治事。❶宋初,为二十四案:兵刑案、胄案、铁案、商税案、茶案、课盐案、末盐案、设案、赏给案、钱案、发运案、百官案、斛米案、粮料案、骑案、夏税案、秋税案、东上供案、西上供案、修造案、竹木案、曲案、衣粮案、仓案(《宋会要·食货》56之9)由盐铁部分领六案,度支分领十四案,户部分领四案。 别称省案。《宋会要·职官》5之27:“今后令省案、勾院须得拆发收附。……一道收附,有十数案使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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