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使用范围
根据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金使用的界限。 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规定现金使用范围: ❶ 职工工资、津贴; ❷ 个人劳务报酬; ❸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❹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他现金支出; ❺ 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❻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❼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一切收支活动,都必须实行转账结算。 规定现金使用范围,有利于节约现金使用,减少货币发行量,加强货币发行的宏观调控,调节货币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