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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龚济诬告他人致死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龚济诬告他人致死案

龚济诬告他人致死案

此案发生在明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据《谳狱稿》载:直隶松江府上海县民龚济家嘉靖三年二月初三日夜被盗。周忻与龚济平日不睦,素有仇隙,龚济为图报复,借被盗一事诬陷周忻。龚济纠同义子龚员等人前往周忻家搜查并抢夺周家衣被布匹等物,又私自锁禁周忻,以此向周忻义子周深诈赔银子二十七两,与放还周忻。周忻受欺,不甘忍受,具状告至松江府。龚济得知,威吓周忻说要把他作强盗捉送官府。周忻因而用绳在松江府东仓桥栅上自缢身亡。案发后,该府将龚济依照“诬告人因而致死”律处以绞刑。案结申报刑部核准。经会审,刑部认为此案“周忻自缢而死虽为龚济讦告所致”,但周忻自缢在外,不曾到官。依例规定:“在外身死者止问以应得罪名照常发落”而不按诬告人因而致死律条”判处。据此,刑部将此案龚济改判杖一百徒三年,又依《明大诰》及“恩例”减二等判处杖八十,徒二年。奏请皇帝<条目参考文献>=※《谳狱稿》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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