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模型锻造或自由锻造的铝及铝合金的锻造件(以下称锻造件)。
2.种类
锻造件如表1所示,按化学成分模型锻造件分14种,自由锻造件分7种。
表1 种类


注:表示出质别的记号,写在上述记号后面。
3.质量
3.1 锻造件,不可进行充填金属或焊接等修补。
3.2 锻造件的化学成分,按表2的规定。
表2 化学成分


注①:其它元素,只限分析在通常分析过程中含有的
3.3 锻造件的机械性能,按下述规定:
3.3.1 模型锻造件的机械性能(抗拉强度,屈服点,延伸率),按照表3(1)的规定。但是,如订货者要求从锻造纤维的流向成直角方向采取抗拉试验试样时,按照表3(2)的规定。
表3(1) 模型锻造件的机械性能(平行于锻造纤维的试样)

注:规定厚度尺寸以外的机械性能,按订货者与制造厂的协商。
表3(2) 模型锻造件的机械性能(对锻造纤维流向成直角的试样)

注:规定厚度尺寸以外的机械性能,按订货者与制造厂的协商。
抗拉试验,如得到订货者同意可用硬度试验代替时,此时的布氏硬度,按表3(3)的规定。
表3(3) 模型锻造件的布氏硬度

3.3.2 自由锻造的机械性能(抗拉强度,屈服点,延伸率),按照表3(4)的规定。
表3(4) 自由锻造件的机械性能②






注②:原则上适用于长方形断面的,对其以外的按订货者与制造厂的协商。
③参照5.2.2
注:规定断面积及厚度尺寸以外的机械性能,按订货者与制造厂的协商。
3.4 模型锻造件,进行5.4的宏观试验时,不可看到材质的不均匀性。但是,宏观试验只限订货者有特别要求时才进行。
3.5 锻造件,确定锻造工艺或变更工艺时候,进行5.5纤维组织试验,纤维的流向必须良好。但是,纤维组织试验只限订货者有特别要求时才进行。
4.形状,尺寸及其容许公差
锻造件的形状,尺寸及其容许公差,按照订货者的要求。
注:锻造件的热处理,希望按照表1的规定。
表1 标准热处理温度及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