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霍普金森,弗朗西斯1737—1791Hopkinson,Francis.政界领袖、诗人。生于宾夕法尼亚殖民地费城。1761年获得律师资格,后在费城和新泽西的博登敦开业。1774年撰写政治讽刺文章,鼓动美国独立。1776年任大陆会议代表,独立宣言的署名人之一。1777年为美国国旗设计者之一。由华盛顿总统任命,1789—1791年在宾夕法尼亚州东部地区任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著有《小酒桶之战》 (1778年) 和 《一位在美国的先生关于当局掩盖真相的来信》(1785年) 等。霍普金森的《七首歌》(1788年) 是美国作曲家发表的第一部歌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