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 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1934年4月,由国民政府参谋本部国防设计委员会改称为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隶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对国防资源的调查研究与开发动员; 与国外合办军需工业厂矿,如钢铁、钨、铜、石油、氮气、机器制造、电工器材等。1938年3月改隶国民政府经济部。主要负责战时工业内迁。1946年3月改隶国民政府行政院,置委员长、副委员长各 一人。下设战时事业调整、敌伪事业接收等十二个业务委员会。下辖企业近300个。 ☚ 国民政府修改不平等条约宣言 国民政府秘书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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