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物收付记帐法又称“财产收付记帐法”。以货币资金和实物的收付业务作为主要记帐对象的一种复式的收付记帐法。在复式现金收付记帐法基础上演变而形成。目前主要用于中国农村经济组织。采用这种记帐方法时,要把全部帐户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现金”、“存款”、“粮食”、“物资”、“固定资产”等帐户,反映钱物的收付和结存;第2类包括“收益”、“费用”、“结算”、“基金”、“收益分配”等各类帐户,反映钱物的收入来源和付出去向。前者所反映的钱物的结存总额,等于后者所反映的钱物收入的来源总额减去付出去向总额的数额。根据这种相等关系,凡一笔经济业务涉及上述两类帐户的,要以相等的金额在有关的两类中同时登记“收”或同时记“付”。凡一笔经济业务只涉及上述其中一类帐户的,要以相等的金额在有关帐户中记“收”和“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