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与机构
由5名委员组成。委员在国会同意下由总统任命,任期5年,不得兼任其他公职,也不得从事证券交易。委员中推举1人为主席,主持全面工作。目前,证券和交易委员会拥有律师、会计师、工程师、证券分析专家、监察员、办事人员和管理人员等2400多人。总部设在华盛顿特区,其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公司融资局、司法执行司、市场管理局、投资管理局等18个部门和纽约、芝加哥、洛杉矶等13个地区证券交易委员会,是全国证券市场管理体系的核心。下设国民市场咨询委员会,负责对各项政策制定及修改;还设有管理全国证券交易的“联邦证券交易所”;管理全国各地场外交易的“国民证券交易协会”;负责证券交易清算的清算代理处;负责领导州地方政府公债的交易商与经纪人的地方证券管理理事会等自我管理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