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简称筹备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负责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处理与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重大事宜的专门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钱其琛任主任委员,谢非、马万祺、廖晖、王启人、王英凡、何厚铧、吴福、曹其真、何鸿燊任副主任委员(内地4人、澳门5人)。其具体任务是: (1)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包括制定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和行政长官人选的具体产生办法,并按此办法产生推选委员会,推选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决定第一届政府机构的设置等;(2)制定第一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3)制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的具体产生办法;(4)提出与平稳过渡有关的重大法律问题的处理办法,包括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抵触的澳门原有法律的处理办法,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5)制定市政机构的过渡办法;(6)关注并提出为澳门经济、社会、文化等平稳过渡及治安稳定应采取的重大措施和有关政策性建议;(7)提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8)提出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庆典仪式和庆祝活动方案;(9)处理与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其他重大事宜。筹备委员会于1998年5月成立,办公地点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