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价格学的研究对象
1. 价格学的研究对象
价格学 (或称物价学)在我国是一门新兴的科学,理论界对价格学研究对象的认识有很大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价格学研究对象应以价值为主线,研究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价值的本质及其表现形式和运动规律。理由是: 价值是价格形成的基础,是价格运动的一般规律,价格只不过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因此价格学要深入研究价值,而不能局限于价格现象。
另一种观点认为,价格学的研究对象只应限于价格,如果把价值作为研究对象就与政治经济学混淆了。这一种观点的表述有: 研究价格运动的规律; 研究价格形成及价格运动的规律性; 研究价格的本质、形成、发展及其运动规律。
第三种观点认为,价格学研究对象包括价格及其管理(或应用)两个方面,因为社会主义制度下不但要认识价格形成和运动的规律,而且还要运用这些规律并加强对价格的管理。其表述为,研究社会主义制度下价格形成和运动的规律性,以及国家和经济组织如何运用和管理价格; 研究社会主义制度下价格运动的规律性以及对价格的管理和决策; 研究社会主义价格运动规律及其应用。反对意见认为,研究价格学的目的就是为了运用和管理价格,但不应把研究目的列为研究对象;物价管理属于上层建筑,不应把它列为价格学研究对象。
第四种观点认为,价格学研究对象包括价值、价格及其管理三个方面。理由是: 价格是以货币反映价值的,研究价格就必须研究价格与价值的关系以及价格与币值的关系;价格形成过程也就是价值规律作用过程的规律性表现,价格理论离不开实践,因此,价格学必须研究如何正确运用价格这一经济杠杆以及如何管好商品价格。
第五种观点认为,价格学研究对象应以价格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为主线。其表述有两种:一种认为价格学研究的是价格关系即经济关系。理由是: 价格表现的价值量是商品的一种社会属性,体现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因此需研究各种价格中的不同经济关系,以及如何正确处理这些经济关系。另一种表述为: 价格学的研究对象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价格体现的经济关系以及由这些经济关系的矛盾所推动的价格形成和运动的规律。理由是: 价格学研究的是价格现象这个领域特有的矛盾性,这些矛盾反映着商品交换各方的经济利益关系,正是这些矛盾的运动和变化推动着价格的运动和变化。因此要揭示价格形成和运动的规律,就不能不涉及价格体现的人与人的经济关系。而价格管理的实质,就是要处理价格关系中人与人的矛盾,协调各方面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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